最后更新:2023年1月1日
培力®尊享会会员奖赏计划 (下称「会员计划」)由培力(香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下称「培力®」、「本公司」、「我」或「我们」) 管理。通过单击下方的「我同意」按钮(或任何其他类似按钮)或提交会员计划会员资格申请,您(「您」、「您的」、「申请人」或「会员」)应被视为已细阅、接受并同意以下之条款及细则约束。会员计划只在培力®官方网店 https://eshop.purapharm.com/ 提供。
1. 适用条款
1.1.本会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您可能与我们、我们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或许可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条款或条件,包括任何产品或服务协议。通过参与会员计划,即表示您还同意受我们的隐私政策 https://eshop.purapharm.com//policies/privacy-policy (「隐私政策」)和培力®官方网店的条款和条件 https://eshop.purapharm.com//policies/terms-of-service 的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通过引用并入本条款和条件(统称为「计划条款」)。
1.2.培力®可自行决定随时限制、暂停、修改、延长或以其他方式更改计划条款,恕不另行通知。如果计划条款已更新,培力®将在培力®的官方网站上发布新的计划条款并注明最后更新的日期。会员有责任定期在培力®的官方网站上查看最新的计划条款。如因任何计划条款之改动而导致的损失或争议,培力®概不负责。
2. 培力®尊享会会籍(「会籍」)
2.1.任何人士必须年满 18 岁方能参与本会员计划(「申请人」)。每位申请人只限申请会籍帐户乙个。本会员计划只供个人使用,不得用作任何业务或商业目的。
2.2.申请培力®尊享会会籍费用全免。
2.3.倘若发现会员滥用会员计划、作出不实陈述、提供虚假或无效之文件、违反任何计划条款,培力®可行使权利暂停或终止有关会员之会籍,其已获发或累积之积分亦会撤销或作废。
2.4.培力®有权随时更改会籍之资格和标准。培力®保留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任何申请人的申请、审查会员之会籍及终止任何会员所属会籍之最终决定权。
3. 申请会籍方法
3.1.申请人如欲登记会员计划,必须于培力®官方网店输入所需个人资料,完成电邮及短讯验证后,方可登记成为培力®尊享会会员(「会员」)。
3.2.申请人的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相同。培力®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进行核实。
3.3.每个有效的手提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只限一位申请人申请此会员计划一次。重复申请将不被接纳。
3.4.如发现任何申请人,使用非由其本人实际拥有之手提电话号码或电邮位址,登记或使用此会员计划之会籍,培力®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该申请人之申请或会籍而不作另行通知。
3.5.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会员登记资料全属真实、正确、完整,并且没有误导的成份。
3.6.成功登记会员计划后,确认电邮将会发送至申请人已登记之电邮地址作为纪录。
3.7.会员需在培力®官方网店登入会员账户,查看会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积分、交易及兑换活动、会员动态、培力®讯息等。
3.8.会员须妥善保存其获发之会员账户号码及会员密码。若有任何第三方 (无论是否获得会员授权) 使用其会员账户,该会员须为账户上所有行为负上全部责任。培力®可视成功登入会员账户的用户有权(直接或间接)代表会员处理与本会员计划有关的所有事宜。 会员不得允许或故意允许任何其他人使用会员帐户(或任何相关资讯)。
4. 会籍级别及有效期
4.1.本计划会籍共分 4 个等级 – 普通、银钻、金钻及黑钻。每位会员只可同时持有 1 个会籍。
4.2.会籍续会、升级或降级基于以下累积消费净值(不包括运费) (「消费净值」) 并由系统自动更新:
普通 |
在培力®官方网店进行帐户注册,然后完成电话号码及电子邮件验证以完成登记 |
银钻 |
成为银钻会员(以续会为银钻)或成为普通会员(已将会籍升级为银钻)后在12个月内累积消费净值满港币$5,000 |
金钻 |
成为金钻会员(以续会为金钻)或成为银钻会员(已将会籍升级为金钻)后在12个月内累积消费净值满港币$15,000 |
黑钻 |
成为黑钻会员(以续会为黑钻)或成为金钻会员(已将会籍升级为黑钻)后在12个月内累积消费净值满港币$40,000 |
4.3.培力®尊享会银钻、金钻及黑钻会籍的有效期为12个月。凡于会籍有效期间累积消费净值满指定金额或以上,在下12个月其会籍将会被自动按会籍要求续会或升级至。相反,如会员的累积消费净值不足指定金额,其会籍将会被降级为普通会员。会籍有效期是指会籍的生效日期或升级日期或续会日期起计的12个月(如由银钻会籍升级至金钻会籍生效日期为9月1日,则有效期至翌年8月31日止)。
5. 积分计算及使用
5.1.普通会员及银钻会员于培力®网上商店购买培力®产品之消费净值每港币1元,便可赚取1分;金钻会员消费净值每港币1元,便可赚取1.5分;黑钻会员消费净值每港币1元,便可赚取2分。消费净值金额如有小数位,则向下舍入至最接近之整数。培力®保留随时更改或修改从消费净值中赚取的积分数额的唯一决定权,恕不另行通知。
5.2.任何以现金券、礼券、会员卡、礼品卡、储值卡结算的消费均不能用于赚取积分。
5.3.积分会在订单送货后7个工作天内加到帐户。
5.4.会员可登入培力®网上商店查阅积分纪录。
5.5.积分有效期为一年,由赚取日期起计算,逾期无效。
5.6.如果过去 36 个月内没有在培力®网上商店购物,尚未使用的积分和任何其他累积的会员利益将被自动没收。
5.7.积分没有现金价值,不可兑换现金。积分不能出售、购买、分配或转让给他人,也不能与其他会员的账户合并。
5.8.在下列情况下,培力®可自行决定在通知或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随时扣除会员的任何积分:
(a) 会员涉嫌以欺诈方式记录或赚取的任何积分;
(b) 任何错误记录的积分;
(c) 任何不正确、不合规或违反计划条款的积分;和
(d) 与已取消和/或退款的交易有关的任何积分。
5.9.当会员累积到指定分数时,会员可以于户口内兑换现金回赠或其他培力®不时提供之购物礼券、商品或服务(统称为「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5.10.现金回赠的兑换率为每 100 积分 = 港币 1 元。每次兑换现金回赠须为1,000分之倍数。现金回赠会以优惠码形式呈现,并有30天有效期,逾期无效。
5.11.使用现金回赠时,须把可使用优惠码复制并于购物车相关位置贴上或直接按「加入购物车」按钮,即可于购物单上扣减相应现金回赠的金额。
5.12.购物消费净值(不包括运费)最少须达港币500元,方可使用现金回赠。
5.13.兑换奖赏之要求须由培力®批核。兑换要求一经本公司批核,本公司便会从会员之帐户内扣除所需之奖赏积分。如会员帐户内没有足够之奖赏积分,是次兑换交易将自动取消。
5.14.所有奖赏均视供应情况而定,并且可能会在兑换、领取或享用奖赏之地点或时间方面受到限制。已兑换之奖赏必须于培力®指定之有效期限内领取及享用。如会员因任何原因未能如期领取及享用奖赏,即表示会员自行放弃该奖赏之领取及享用权利。为免生疑问,已经扣除之奖赏积分将不获发还或退回至会员之帐户。
5.15.培力®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或替换任何奖赏,而不另行通知。
5.16.培力®持有关于某一个会籍内的积分交易资料(累积积分、累积日期、用作兑换总额、兑换日期、余额等)为最终准确的资料。培力®可随时根据计划条款更正此等资料而不另作通知。
6. 隐私政策
6.1.培力®重视会员的隐私。会员提供的与会员计划相关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注册、购买交易和奖赏兑换,培力®可能为了以下目的而使用和披露:管理本会员计划、与本会员计划相关的市场推广、发送您选择接收的其他市场推广电子邮件或短讯,和/或向您提供通过我们的网站要求的服务、内部分析以及我们的私隐政策所允许的其他目的。
6.2.以后,如果会员想更新或更改他们的任何个人资料,请通过登入会员帐户进行更新。会员有权个人资料,并有权更正和/或更新您帐户中的个人资料。
6.3.会员都有权根据培力®的隐私政策选择不接收直接营销材料和通讯。
7. 不作保证;责任限制
7.1.培力®或我们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合作伙伴或许可方均不就本条款或本会员计划或与本会员计划相关的任何奖赏或优惠作出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适销性、不侵权或适用于特定目的的保证,除非该等陈述和保证在法律上不可免除。
7.2.您同意,在适用法律容许的最大范围内,培力®或我们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合作伙伴或许可方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基于合同或侵权(包括过失)或其他方面,均不对以下任何情形承担责任:
(A) 业务中断;
(B) 对本会员计划的使用延迟或中断;
(C) 数据未送达、丢失、被盗、误送、损坏、破坏或被以其他方式修改;
(D) 由于在网站上处理或出现第三方链接或由于使用本会员计划的任何奖赏或优惠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或损害;
(E) 与您使用网站相关的可能发生的电脑病毒、系统故障或失灵,包括通过超链接前往第三方网站或从第三方网站转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电脑病毒、系统故障或失灵;
(F) 本会员计划内容中的任何不准确或遗漏;或
(G) 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我们不作任何关于将会纠正缺陷或错误的陈述、保证或条件。
7.3.此外,在适用法律容许的最大范围内,培力®及我们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合作伙伴或许可方对于与本会员计划或您参与本会员计划、换领奖赏或使用奖赏有关的任何种类的损失、成本或任何直接或间接、特殊、惩戒性、附带或后果性损害(包括利润损失),不论行动的方式为何,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包括过失)或其他方面,概不承担责任,即使我们已被告知可能发生该等损害。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最高责任限额合计不超过壹千(HK$1,000.00)港元。
7.4.您同意,因您参与本会员计划、使用任何奖赏或其他优惠或本条款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基于合同、保证或侵权(包括过失)的索偿或诉讼,不得在该等索偿或诉讼涉及的诉因发生超过一(1)年后提出。 如果您对本会员计划不满意,您唯一可用的补救办法是终止您在本会员计划中的会员资格。我们对您不负有其他义务、法律责任或责任。
8. 弥偿
8.1.对于因您参与本会员计划违反任何本条款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偿、诉讼或要求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赔偿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为我们、我们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合作伙伴、许可方、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和代理人进行辩护、作出赔偿并使我们免受损害。
9. 一般条款及细则
9.1.培力®保留拒绝任何申请人的申请、审查会员之会籍及终止任何会员所属会籍之最终决定权。
9.2.如果您对计划条款或计划有任何疑问,或希望就计划提供任何反馈或希望更改培力®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至 csonline@purapharm.com 或通过邮寄至香港新界大埔白石角香港科学园1期无线电中心201-207室联系我们。
9.7 同意接受培力(香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传送最新消息和推广通讯给我。